【警長盜竊】警長涉偷同袍信用卡買電話 求情指因父親工傷一度欲尋死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17 12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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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事警長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等6項控罪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男警長涉偷取同袍信用卡購買智能電話,又在同袍領取新信用卡後,將新、舊信用卡調換,並在購物後將新信用卡放回事主銀包內,警長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等6項控罪候判。辯方今(17日)作進一步求情時指,被告在父親工傷後,曾一度買打算與幼兒尋死。法官聽取將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判刑。

案發時任職警長的涉案被告劉晉寧( 36歲)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。辯方今再作求情時指,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指被告因升職後患有適應障礙症,今年開始變差。辯方又指,早前被告父親因工受傷後,加重了被告的經濟負擔,令被告心情變差,體重輕了10磅,被告更因而產生自殺念頭,一度曾買炭到車上,打算和幼兒一同尋死,幸好被告念及兒子是無辜的,自己不應如此自私,遂取消自殺念頭。

辯方續指,被告過去經常喜怒不形於色,因此累積不少壓力,旁人亦未能得知他的感受。舉例說,被告曾在車廂內與駕駛車輛的友人爭執後,突然向友人投擲雜物。

辯方又指,被告是個勇於承擔的人,雖然父母離異多年,但當得知父親受傷後,仍然願意承擔其醫療費用。辯方又希望法庭能判以被告緩刑。法官聽取求情後,將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判刑。

案情指,被告與事主同屬警方交通部,被告偷取事主信用卡後,曾兩度以信用卡到麥當勞購買食物,再到沙田購買iPhone XS。被告在事主報失後再偷取其新信用卡,再將舊卡放回原位,被告再以新卡到麥當勞購買食物後,再購買2部iPhone XS,其後將新卡放回事主銀包內。

被告原被控8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。被告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,其餘控罪存檔法庭。

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2月11至3月2日,偷竊兩張屬於梁樂倫的銀行信用卡,偷竊麥當勞餐廳11元貨品。另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指,被告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及尖沙咀廣東道「蘋果店」,虛假地代表持卡人梁樂倫以信用卡付款,取得3部iPhone XS,共值29,697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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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